申领失业保险金,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海纳集团 2023-04-10 14:4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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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领失业保险金,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答:首先我们要清楚,申请失业保险金需要满足的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备注:对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且已办理失业登记的参保失业人员,按规定发放失业金。

 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1、劳动合同期满或用人单位主体资格消亡终止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违纪、违反规章制度等原因,或虽无过错但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

4、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5、因用人单位欠薪欠保等违法行为导致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特 别 提 醒  

失业人员自领职失业保险金次月起,按月进行领取资格核对,每月任意一日均可确认其不存在丧失失业待遇领取资格。失业,人员可通过线上、自助服务终端等途径办理领职资格核对手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得要求失业人员到现场办理核对。失业人员无正当理由连续两个月不按照规定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核对确认手续或者说明求职等情况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终止发放其失业保险金。

本文来源:广州人社